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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制扣划保单价值 促使案件顺利执结

分类:合同文书    时间:(2022-04-20 13:12)    点击:349

拉萨律师分析案情

  近日,寒亭法院执行局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购买多份保险的保单价值,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,依法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  案情回顾

  据悉,被执行人杨某与申请人丁某通过朋友介绍相识后发展成为朋友关系。2018 年,杨某向丁某借款 10万元,并出具借条,当日丁某即通过银行转账将借款转给杨某,在杨某偿还5万元后即找各种理由拒不还钱。经法院审理后,判决被告杨某偿还原告丁某借款本金5万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。但判决生效后,杨某以种种理由拒绝偿还。丁某无奈之下向寒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  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,责令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但被执行人杨某以欠债较多,暂时没钱还款为由拒不履行。就在执行即将陷入困境时,执行干警在梳理网络查控的财产线索时发现,被执行人杨某名下购买多份分红型人寿保险,保单价值较高。随即,执行干警前往各保险公司进行线下调查核实,对其在不同公司购买的三份保险依法进行冻结,并向被执行人进行告知,若限期未履行全部义务,法院将强制扣划已冻结的保单现金价值。在收到被执行人杨某无力偿还借款,可以执行保险的回复后,为尽快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,执行干警再次前往保险公司,强制解除了杨某保险合同,依法将提取保险的现金价值交付丁某,该案得以圆满执结。

  法官提醒

  人寿保险保单具有现金价值,有投资、理财等财产性权利属性,当投保人作为被执行人时,该财产权属于债务人的责任财产,可以作为执行标的。如果投保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法院有权对保单现金价值进行强制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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